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住房公积金计算器贷款计算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住房公积金计算器贷款计算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公积金结息怎么算?
住房公积金利息是指每年7月1日开始新年度,公积金按活期利率计息(0.36%),上年度归集(也就是以前所缴的公积金)按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2.25%)按照《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每年6月30日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结息。
住房公积金计算公式
应得定期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
活期利息=活期进账数额×天数×活期年利率/360天
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第二年的6月30日,则每年的6月30日进行结息;如果之前缴纳不满一年的,需根据活期计算利息计算;满一年的则根据3个月定期利率计算。
住房公积金利息计算实际举例:
例如:有一名职工从2012年的9月开始缴住房交公积金,每月缴纳的金额为500元,再加上单位缴纳的500元,那么每个月进入帐户的余额则为1000元,至2013年6月30日的结息时,这名职工账户内的余额就有一万元,按当时的活期利率0.4%计算:10000×(0.4/100/12*10个月)=33元,则当年的本息为:10000+100=10033元。
某职工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连续交纳了一年的公积金,每月自己缴纳500元,单位缴纳500元,该职工每月的公积金为1000元,到2017年6月30日结息时,该职工的公积金帐户内的金额为:上年10100元,当年10000元,结算方式为:上年的4012元按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2.85%)计息: 10033*(2.85%)=285.94元(利息),本息和为:10033+285.94=10318.94元。
我每月还的贷款为什么和电脑上的公积金计算器算的不一样,急?
贷款还款计算器计算的结果只是供借款人参考,具体还款数额要以贷款银行系统计算的为准。
各家银行规定的还贷时间是不相同的,有的是固定日期还款(如:每月的21日),有的是对日还款(如:当月25日借出的,次月25日为还款日)。按照对日还款的,贷款计算器计算的结果与银行系统计算的结果基本一致。按照固定日还款的,假如是25号借的款,次月21号还的是上月25-本月20号这段时间的贷款本息,不是一个整月的,所以计算结果就与贷款计算器的结果不一致了。
另外,有的银行是按照每个月固定30天计算,和贷款计算器计算的一致,但有银行的是按照每月实际天数计算,这就会出现有的月份还款额多、有的月份还款额少的情况。
房屋维修基金如何计算利息?
1、新建商品房住宅首期维修基金,房地产开发商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4%缴纳;购房者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3%交纳。一般而言,
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
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不配备电梯的住宅,购房人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缴纳。
2、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本息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基金账户,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3、维修基金应开立专户,应当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按每幢住宅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一幢住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门号的,按门号立账,并分列每套住宅单元的分户账。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代为监管,本息归业主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发生的物业维修、更新,不得使用维修基金,其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1]。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与本市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开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维修基金账户,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住房公积金计算器贷款计算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住房公积金计算器贷款计算器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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