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宿州城乡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宿州城乡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安徽自交社保最低标准?
目前安徽省还是沿用2019年全省口径平均工资5455.24元作为标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
缴费上限:5455.24*300%=16365.72元
缴费下限:继续保持2019年最低缴费基数标准,3017.01元
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20%,按照最低基数,最低每个月交3017.01*20%=603.402元
如果是在职人员,个人交8%,单位交16%,如果单位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每个月扣3017.01*8%=241.36元
宿州70多岁老人养老一个月多少钱?
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水平。在中央确定每人每月70元基础养老金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5元,达到每人每月75元,让老百姓分享更多改革成果。
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与制度衔接进行了明确规定,凡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安徽宿州农村高龄补贴标准?
一、补助范围
对拥有宿州市户籍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高龄津贴,各县区可以结合实际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和具体标准。
二、补助方式及标准
高龄津贴,按月发放至个人;
高龄补贴原则上:
80—89岁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
补助标准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并向社会公布补助标准。
三、实施程序
高龄津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民政部门审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由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直接审批,报县区民政部门备案。
安徽宿州的低保标准?
在城乡低保方面,2018年,我市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统筹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埇桥区、灵璧县先行试点,城乡低保标准统筹为一个标准,每人每年6720元(每人每月560元);砀山县、萧县、泗县三个县城乡低保标准不统筹,三个县的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6720元(每人每月56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4150元(每人每月346元)。调整后的城乡低保标准从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宿州城乡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宿州城乡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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